记者从10月18日举行的宁夏公安监管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资85万元,重奖全区公安监管场所创建“阳光工程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宁夏公安监管场所自两年前创建“阳光工程”以来,多次召开座谈会、办案单位意见征询会、被监管人员家属恳谈会,征求意见和建议。截至目前,全区公安监管场所接待视察参观411次,开创了被监管人员家属视频探视制度,执法理念、执法方式、工作机制等方面大为改观。在“阳光工程”建设中,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从全区公安监管场所中脱颖而出。盐池县看守所等5家单位获得创建“阳光工程”一等奖;15名个人获得“创建‘阳光工程’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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